(原标题: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(2025年8月))
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,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、归集和有效管理,确保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公平地披露信息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,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股东等。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、关联交易、诉讼和仲裁、重大变更、其他重大事项及重大风险事项等。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特定时点时,应及时向公司证券与法务部报告,并提供所需资料。证券与法务部负责分析、判断并草拟信息披露文件,报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按规定披露。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,确保信息及时、准确、完整报送。各部门负责人是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,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,负责重大信息的收集和报告。公司证券与法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,保证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。违反制度规定未履行职责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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